對兩岸談判的期望
── 談談有關“國家統一”與“民主建設”的問題
陳定炎
(2003年4月寫于美國科州)
幸經友人介紹﹐得拜讀吳稼祥先生為先父陳公競存(炯明)翻案的一篇文章﹐題為
《為反孫中山的陳炯明翻案》﹐載于《新象週刊》2002年7月5日版﹐(下簡稱吳文)。
吳文指出了中國在二十年代孫陳的決裂﹐是在政治理念上之爭﹐並且稱揚先父為中
國聯邦主義的播種者。今代中國同胞知道這一段歷史真相的已不多﹐身為人子的筆
者﹐讀後誠然感到無限欣慰﹗
吳文提出了困擾中國一個世紀之久的兩個根本問題﹐那就是“國家統一”和“民主
建設”的問題。從清末維新立憲(1898-1911)﹐歷經辛亥革命(1911)﹐二次革
命(1913-1916)﹐五四新文化運動(1919)﹐聯省自治運動(1920-1926)﹐國
民革命(1926)﹐共產革命(1949)﹐祖國同胞渴望的“統一”和“民主”﹐直至今
天﹐兩者仍是遙望無期。
我們分析今日的政治現實﹐大陸方面顯然地是走“先統一﹐不談民主”的路﹐台灣
方面無疑地是站在“先民主﹐後統一”的立場。兩岸談判﹐隨著時局的變遷﹐時冷
時熱﹐現在國際的情勢﹐注意力又轉移到防擊恐怖主義﹐而兩岸談判﹐也就釀成僵局。
吳文結論說﹕“就當時(二十年代)政治現實而言﹐孫中山是對的﹐應當北伐統一
中國﹐先將主權從軍閥手裡收繳到中央﹔就未來的政治理想而言﹐陳炯明是對的﹐中
國應當實行聯省自治﹐那應當是在軍閥還權于中央之後”。換句話說﹐就二十年代的
政治現實而言﹐中國應當是走“先統一﹐後聯邦”的道路。 這個結語﹐針對著今日
的政治現實﹐值得我們在下面作一仔細探考討論。(本文引用的原始資料﹐可參考網
站 www.chen-jiongming.com)
(一)中國在二十年代的政治現實
每讀國民黨編寫的歷史﹐給人的印象是孫中山北伐前夕的中國﹐軍閥割據各省﹐帝
國主義企圖瓜分﹐中央政府無能﹐國家已陷於半殖民地﹐極度絕望的地步﹐所以惟有
用武力統一﹐剷除軍閥和帝國主義者﹐建立強有力集權的中央政府﹐國家才有希望。
這些典型式民族主義的論調﹐細讀歷史﹐實與當年事實不符。
二十年代﹐日本尚未侵佔東北三省﹔英﹐美﹐法﹐日等各國列強雖然仍享有租界﹐
治外﹐貿易等特權﹔但是在華盛頓會議(1921-1922年)﹐美國伸延對南美洲的門羅主
義(Monroe's Doctrine)于中國﹐(即“門戶開放”﹐列強不能幹預中國內政﹐成立特
別勢力範圍區域﹐作瓜分的企圖)﹐ 各列強議決採取不干預中國內政﹐禁運軍火入
華﹐不助中國打內戰的政策。當年唯有蘇俄一國全力援助國民黨北伐﹐同時不願撤
兵外蒙﹐佯言是中國被壓迫民族之友﹐而卻行帝國主義者侵佔中國領土﹐干預中國
內政之實。
1923年2月﹐南方孫中山賄買滇桂軍﹐奪得廣東政權﹔ 10月﹐北方曹錕賄選大總統﹐
於是武力統一中國﹐“南征”“北伐”的論調﹐喧囂全國﹐釀成孫(中山)段(祺
瑞)張(作霖)三角聯盟與曹(錕)吳(佩孚)相對抗﹐“軍閥大混戰”的危局。
聯省自治倡導者章炳麟(太炎)致電段祺瑞﹐申言民國之亂﹐自袁世凱以來﹐在於
人才日多﹐爭做總統﹐而“總統只有一位”﹐如段祺瑞﹐唐繼堯﹐孫中山﹐黎元洪
等﹐都是“總統人才”﹐大家應該放棄“統于一尊”主義﹐採取委員制﹐從事合作﹐
“以後修定憲法﹐自不得不隨此潮流﹐群才當位﹐則紛爭自息﹐人民得以少安。至
於各省自治﹐則西南早有規模﹐更不容變易也”。
這時的英美“帝國主義者”﹐並沒有趁火打劫。相反的﹐英國方面就有請列強共同
合作﹐解救中國人民之痛苦的建議﹐主張由北京政府召集一圓桌會議﹐讓中國所有
掌握實權﹐而願意以和平政治方法解決政局的人﹐成立一個聯邦組織。
但是在南方﹐孫中山接納俄國的援助﹐用蘇俄的革命手段﹐改組國民黨﹐揭起反帝
國主義者的旗幟﹐數千名黃埔軍校的學生軍巡行廣州市區﹐呼喚廣東人民支持孫中
山﹐打倒陳炯明及其他所謂勾結帝國主義者的軍閥。在這些狂熱了的青年學生﹐軍人
的腦子裡﹐這些要建立與美國相仿的聯邦制之聯省自治者﹐無非是做了“美帝”企圖
瓜分中國的“走狗”之流了。
所以二十年代的政治現實﹐ 重點不是在大小軍閥“割據各省”﹐“帝國主義企圖
瓜分”﹐而是大軍閥“爭做總統”﹐“藉統一以奪權”的局面。
二十年代孫中山誤用民族主義的情緒﹐展開反帝國主義運動﹐把民國年來分裂的局
面﹐全怪在英美帝國主義的頭上﹐ 無疑的﹐是受到蘇俄顧問從中慫恿的結果。
究竟北伐有怎樣的成果呢﹖ 1927年4月國民黨在南京成立國民政府﹐ 宣言“國民
革命成功”﹐“北伐統一中國”。實際上﹐寧﹐漢﹐奉﹐馮﹐粵﹐桂﹐贛等武力集團﹐
相繼與中央政府的關係﹐不是陽奉陰違﹐便是公開互相“剿伐”﹐形成第二代“新
型”軍閥割據的局面。1931年9月﹐日本趁著寧(蔣介石)粵(胡漢民﹐陳濟堂)對
峙的局面﹐發動“九一八”事件﹐東北淪陷。所以北伐不但不能剷除軍閥和帝國主義
者﹐反而重造內亂﹐給予帝國主義者趁火打劫﹐入侵中國的機會。
中國追求現代化﹐經過清末維新立憲﹐五四新文化運動的影響﹐已漸奠定創建現代
化民主國家的基礎。所以﹐在二十年代﹐用武力統一已不是所謂“救國”的途徑﹐而
“聯省自治”曾是當年全國人民渴望和平統一﹐建設民主聯邦政制的唯一選擇。
(二)什麼是聯邦制﹖
究竟什麼是“聯邦制”呢﹖ 根據英文字典裡的定義﹐聯邦制是中央與地方政府
“分權”的制度。(Power is shared between the central government and the local
governments)﹐而其特色是具有一個“強有力”的中央政府(A federal government
with strong centralized powers)。所以﹐“聯邦制”的定義是相當廣泛的。
歐美國家現行的“聯邦制” (大國如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小國如瑞士)﹐是
在具有一個較強有力的中央政府﹐尤其是在外交﹐軍事(國防)﹐和維護本國公民基
本民權三方面﹐其中央政府是負有完全的權責。
為了覓求和平統一﹐避免分裂﹐針對著當年軍人割據各省的局面﹐二十年代北京大
學丁燮林﹐王世杰﹐李四光 (仲揆)﹐李煜瀛 (石曾)﹐李麟玉﹐譚熙鴻等六位教授曾
建議中國應當暫時實行“邦聯”制﹐以為奠下建立永久“聯邦”的基礎。近年來﹐
也有不少類似這樣的建議。
什麼是“邦聯”制呢﹖它的其特質是中央政府的權責﹐大為減少。它可以對個人及
地方無直接的權威﹐中央政府可以不必由全國人民選出﹐而由各地方政府選出代表
組成。它可以沒有行政首長﹐而只有協調作用的委員會之類的機構。所以“聯邦”(federation)
與“邦聯”(Confederation; Community or Commonwealth of Nations) 的區別﹐
在於“分權”程度的大差異。以美國建國的歷史為例﹐是從十三州獨立戰爭﹐脫離
英國後﹐經過十一年(1777─1788)的“邦聯”﹐進而建立“聯邦”﹐才大大的增
強中央政府的權力。
怎樣割分政權于“中央”與“地方”呢﹖ 通常在歐美聯邦國家的“聯邦憲法”裡﹐
大概是根據兩種不同的原則﹕(一) 中央權限採取列舉主義﹔地方權限採取概括主義。
換言之﹐凡屬於聯邦政府的﹐均明文規定于聯邦憲法之上﹐其餘未載明的﹐一概歸
之各邦(省)政府。在這原則下﹐地方的權限較為寬大。 (二) 中央權限採取概括主
義﹔地方權限採取列舉主義。換言之﹐凡屬於聯邦政府的﹐或屬於各邦(省)政府的﹐
均明文規定于憲法之上﹐其餘未載明的﹐則由中央保有。在這原則下﹐中央權限較
為寬大。
以上兩種分權原則﹐除了加拿大的聯邦制﹐是根據“中央概括﹐ 地方列舉“的原
則外﹐其他聯邦國家﹐如美國﹐瑞士﹐澳大利亞等﹐都是採取“中央列舉﹐地方概括”
的原則﹐其間細節雖有繁簡之別﹐但原則卻是一致。
總括言之﹐“聯邦制”的主要含義是“地方分權”﹐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權力和
責任﹐要在憲法上﹐劃分清楚。中央政府依據國憲﹐地方政府依據省憲﹐各治其事。
(這與“中央集權”﹐恰恰相反﹐在“中央集權”裡﹐地方政府是中央政府的行政
代表。)以美國的聯邦制為例﹐地方(州)官吏由地方人民選出﹐向地方人民負責。
中央(聯邦)政府由全國人民選出﹐向全國人民負責。州政府和聯邦政府是兩個獨
立機關﹐兩者間的關係是依據國憲行事。如果國憲與州憲有抵觸之處﹐則以國憲為
依歸。負責解釋國憲之運用是司法獨立的最高法院。
所以﹐所謂“聯邦制”﹐在定義上很廣泛﹐而實際上﹐也無非是在歐美國家裡﹐施
行了有數百年經驗﹐“地方分權”﹐“三權分立”的民主法治政制吧了。
(三)“國家統一”必須拋棄“大一統”﹐“中央集權”的政治理念
五四時期﹐美國著名教授杜威氏(John Dewey)來華講學兩年﹐先父曾對他說﹕
“中國所有的問題﹐歸根到底是“真統一”的問題。先父解釋“真統一”的意義是
建設“真共和”﹐不是改換朝代﹐繼續集權于中央﹐重蹈五千多年來的歷史覆轍。
先父認為“武力統一”﹐雖然可以馬上成功﹐但那是“集權式”的統一﹔一旦政權
集中于少數人手裡﹐將“久假不歸”于人民﹐一兩百年後﹐恐怕也“無真共和可言”。
因為建設“真共和”﹐不是一朝一夕的事﹐“真統一”必須利用政治妥協的和平手
段﹐不能期求馬上成功﹐但必須有個“起程點”和一個明確的“最終目的”。
中國在二十年代的“聯省自治運動”隨著五四新文化運動而起﹐實踐五四時期所討
論的革新思想和理論。它不是“先統一﹐後民主”﹐也不是“先民主﹐後統一”﹐而
是把“國家統一”和“民主建設”合併為一個步驟。它的“起程點”是實行地方自治﹐
民選縣長﹐改革教育﹔它的“最終目的”是建立與歐美民主國家相仿的聯邦制。 這
個聯省自治運動﹐今代中國人(包括政治領導者)知道的已不多﹐知道的也常誤解
為軍閥割據地方﹐擁兵自保﹐破壞國家統
一的藉口。(孫中山在其《民權主義》第四講裡﹐評斥聯省自治為“武人割據作護
符”。)
其實﹐當年倡導聯省自治者認為“中央集權”與“國家統一”﹐全是兩回事﹔而
“地方分權”是會鞏固﹐而不會破壞國家統一的。他們相信在軍人主政各省的情形下﹐
只有廢督裁兵﹐走聯省自治的路﹐建立一個有實權的中央(聯邦)政府﹐真正的統
一才能實現﹔若果訴諸武力來統一中國﹐以新軍閥或擁有軍權的黨派來代替舊軍閥﹐
結果還是弄成集權專橫的局面。
所以聯省自治﹐不是要把中國分裂為幾十個獨立省。“統一”不能誤解為“集權”﹐
“分權”不能誤解為“分裂”﹐“自治”不能誤解為“獨立”。實行聯邦制的國家﹐
大國如美國﹐小國如瑞士﹐他們是“統一”﹐“地方分權”﹐“地方自治”的國家﹐
而不是“分裂”﹐“中央集權”﹐“地方獨立”的國家。
為什麼聯邦主義在中國失敗了呢﹖ 我們重新細讀二十年代的歷史﹐被誤用的民族
主義擊敗了聯邦主義﹐蘇俄以實力干預中國內政﹐導入“一黨專政”的政治理念﹐把
中國封建傳統“天下大一統”的“中央集權主義”套上新衣﹐繼續困擾中國﹐直至今
天。
本來民族主義與聯邦主義在表面上並不互相矛盾的。愛國家民族的熱忱﹐與建設聯
邦的政治制度﹐兩者似乎不可能有衝突的余地。但是民族主義以“尊重國家民族利
益為上”﹐是對人民福祉﹐在任何革命關頭﹐一切都可以犧牲﹔聯邦主義以“尊重地
方人民利益為上”﹐人民利益是沒有可以退讓的底線。從此觀點﹐兩者實是相反一百
八十度﹐截然不同的政治理念。
民族主義在某一階段可以鼓舞愛國情緒﹐克服共同困難﹐抵禦外侮﹐但最終不是建
設民主國家的工具。聯邦主義最基本的理念是尊重地方人民的利益﹐是要超越于國
家民族的利益之上﹐因為在建設民主制度的步驟裡﹐任何超越人民利益的所謂“國家
民族利益”﹐都是“欺世誣民”的東西(先父在五四時期撰寫《閩星發刊詞》文中之
語)。
民族主義給政治野心家所利用﹐使中國人民對於西方民主法治國家政治體制的認識
和實施﹐在二十世紀中錯失了一個大好機會﹗
(四)“民主建設”必須包括教育改革
杜威教授于1919年北京大學五四學潮發生的前三天到達上海﹐北京的學潮引致了日
後的“五四新文化運動”。杜威的到臨﹐正適其時。他倡導的“實用主義”(Pragmatism)
和“自由主義” (Liberalism) 給予中國知識分子一個批評與重新估價中國文化
與傳統價值觀念﹐和選摘與適用西方文化的有效工具。所以在五四時期﹐杜威對中
國的政治社會文化﹐尤其是在教育方面﹐影響最為深重。
1920年廣東建設模範省﹐首重教育改革﹐所取的原則是在創立一個獨立的教育行政
機關﹐和獨立的教育經費。所謂“獨立”是指與政治脫離關係而獨立。這個原則﹐也
就是歐美民主國家建立其教育制度最基本的原則。
廣東省憲裡規定“無分男女﹐由滿七週歲起﹐皆有受六年教育之義務”﹐即是採取
強迫六年小學教育的政策。(當年各前進國家推行義務教育的年限為﹕英國自七歲
至十八歲﹐法國自六歲至十四歲﹐日本自六歲至十六歲﹐美國各州大抵自六歲至十五﹐
六歲)。
至於教育經費﹐廣東省憲規定﹕“每年預算不能超過十分之三用在軍事上﹐而最少
要有十分之二為教育經費”﹐又指明“本省劃定之教育經費﹐由教育機關保管之﹐無
論何項政費﹐不得挪用”。(當年1921年度﹐因為援桂戰爭與孫中山籌備北伐﹐軍費
之支出佔廣東省歲收的86%﹔而教育經費僅佔4%﹗)
細觀廣東在二十年代的教育改革﹐設立獨立的教育行政機關與教育經費﹐推進普及
教育﹐實施示範課程等先鋒工作﹐受到杜威教育哲學思想的重大影響。1921年春﹐杜
威南下訪問廣東﹐對建設模範省﹐改革教育的工作評論說﹕“廣東的行政機關要是能
延長下去﹐中國教育前途就有希望”。
袁征教授在美國發表了一篇有關中國近代教育史的重要文章﹐題為《黨化教育﹕近
代中國教育的轉扭點﹐1924-1929》(載于 密士根大學《二十世紀中國》英文期刊
2000年4月號)。“黨化教育”這個名詞﹐對今代的中國人來說﹐已經是不大熟悉了﹐
但是在二十年代﹐它卻是一個普遍流行的時髦名詞。
早在 1921 年8 月﹐孫中山致書俄國外交部長齊卓鱗(Georgii V. Chicherin)﹐表
示對蘇俄政府的組織機構﹐軍隊和教育特有興趣 。 兩年後的1923年10月﹐ 大批俄
國軍政人員便陸續隨著俄顧問鮑羅廷 (Michael Borodin)到廣州幫助孫中山展開
“黨化”運動。這運動包括“黨化公務人員”﹐“黨化司法”﹐“黨化軍隊”﹐
“黨化教育”等等。譬如﹐以黨化司法來說﹐強迫司法人員入黨。( 當年大理院長
趙士北因主張“司法不黨”﹐即被撤職 。)
在黨化運動中﹐以黨化教育對於中國政治文化的影響﹐最為深遠。黨化教育開始是
強迫所有教育行政人員﹐教師等全部入黨﹐ 同時鼓勵學生入黨﹐在學校裡設立國民
黨黨部支部﹐進而規定“三民主義”為必修課﹐ 控制與改訂教科書。孫中山去世(1925
年3月)後 ﹐規定每週舉行紀念周。 到了1926 年底﹐廣東所有的公﹐私立學校﹐全
都成了國民黨的政治工具 。 1926 年7 月﹐蔣介石進行北伐 ﹐“黨化教育”便隨著
伸延到北方去。
從孫中山的“三民主義”開始﹐中國人民包括知識分子﹐政治領導人員便遵奉政治
領袖的著作和演講﹐對於其他的政治思想與理論﹐知道的不多﹔知道的﹐也是誤解
的程度高。政治干預教育﹐教育不能獨立﹐成了政治的工具。
1923 年孫中山重奪廣東政權﹐展開“黨化”運動後﹐廣東教育便由“自由化”走
上180度相反方向的“黨化”途徑。先父于1927 年在其所著的《中國統一芻議》一書
裡﹐痛斥國民黨說﹕“歐美先進國家﹐受宗教之感化﹐進于文明境地﹐猶以政教分
離﹐解放思想之束縛。中國向無宗教之束縛﹐方幸為歐美所不及﹐國民黨何故違背
真理﹐以一黨之信仰﹐作宗教式之宣傳﹐尚為未足﹐並此教育獨立之機關﹐亦必入
寇而摧殘之﹐是亦何為者﹗”
袁征教授指出在清末和民國時代﹐中國近代教育經過兩次重要的改革﹐ 以及在 1924-1929
年的轉扭點。第一次教育改革始于1901 年﹐清政府下詔廢除科舉制﹐設立現代化學
校﹐派遣留學生。在1901-1911 年間﹐約有 100 種不同 的雜誌期刊﹐發表于同一
時間內﹐其中載有大量介紹西方思想和風俗習慣的文章。第二次教育改革發生于1919年
後的五四時期﹐覓求民主化的普及教育﹐深受杜威教育哲學的影響。在 6 個月內﹐
共有過 400 多種的新刊物﹐全用白話文﹐出現于報攤上 。
二十世紀初期﹐可以說是中國教育和知識分子的黃金時代。前北大校長蔡元培回顧
1910 和 1920 年代﹐曾感慨的說﹕“那時候﹐思想和言論的自由﹐真是達到近乎極
點” 。可是到了1929 年﹐胡適在上海任一私立大學的校長時﹐曾報告說﹕“(現在
我們)可以否認上帝的存在﹐ 但不能批評孫中山。 (我們)可以不上教堂守禮拜﹐但
不能不讀總理遺囑﹐也不能不參加每週孫中山的紀念周”。
“建設民主”必須包括教育改革﹐培植“崇尚法治﹐尊重人權”的立國精神﹐實在
是不必爭辯的事實。我在美國五十多年﹐與美國年青的工程師接觸特別多﹐常常覺
得他們普通都具有共同的三個優點﹕富有個人獨立的思想﹐尊重異己者的意見﹐具有
與人合作無間(teamwork)的習慣。他們這些優點﹐實在是從幼稚園開始﹐一直培植
出來的。
據報載2002年六月中旬夏威夷大學舉行了一個教育會議﹐出席會議的學者來自臺海
兩岸﹐和太平洋兩岸“四地”﹐提出了《中國教育憲章一百條》。嚴家祺先生很樂
觀地預測這個會議將是中國在二十一世紀裡﹐展開“新教育運動”的良好開端。
1924 年孫中山改組國民黨﹐仿傚蘇俄﹐實行“黨化教育”。日後其黨徒“以一黨
之信仰﹐作宗教式之宣傳”﹐中國近代教育﹐從此開了大倒車。
我們衷心祈求嚴先生所提及的“新教育運動”﹐在二十一世紀裡﹐把這個“大倒車”
全盤倒轉過來﹗
(五) 對今日兩岸談判的期望
先父在廣東的“聯治軍”(“聯治”是當年“聯省自治”的簡稱)﹐于1924-1925 年
的東江兩役﹐被蔣介石領導下的國共兩黨的聯合陣線擊敗後﹐他退居香港﹐組織中國
致公黨 (由美洲致公堂改組而成)﹐以促進“南北妥協運動”。聲言“主權在民”﹐
不在北方的軍人﹐也不在南方的黨人。並著有《中國統一芻議》一書﹐對“國家統
一”﹐“民主建設”的問題﹐有具體的建議。
他指出妥協的目的﹐是為“真統一”而妥協﹐不是為暫時解決息爭的問題﹐也不是
為戰略﹐為分贓而妥協。他要雙方組織一個“統一同盟”﹐有計劃﹐有程序﹐確定
一個時間表的進行“民主統一”的偉業。同時他要展開“外交贊助運動”和“輿論一
致運動”。前者是要爭取國際友邦的同情﹐後者是要爭取全國民意的支持。
中國在二十世紀裡的“五四新文化運動”和“聯省自治運動”錯失了一個“民主統
一”的大好機會。我們懇切期望今日兩岸重開談判﹐展開二十一世紀的妥協運動﹐拋
棄“大一統”﹐“中央集權”的傳統理念﹐把眼光放遠在我們的“下代”身上﹐擔起
“和平建國”的歷史任務﹐繼續完成我們的“上代”所未能完成的願望﹕那就是辛亥
革命時期﹐中國人民所渴望的“五族共和”的民主共和國。[今代國人很少知道五色
國旗 (紅﹐黃﹐藍﹐白﹐黑) 是中華民國的真正國旗﹐它象徵“五族共和”﹐漢﹐
滿﹐蒙﹐回﹐藏和其他少數民族平等共存﹐聯邦式的民主共和國。]
兩岸妥協運動的起程點該是“今天”﹐早一天則中國早一日踏上民主統一的途徑上。
“民主” 與“統一”﹐兩者並行。 不是“先統一﹐後聯邦”﹐ 也不是“先聯邦﹐
後統一”。為“下一代”著想﹐我們再不能上“誤用民族主義”的當﹐也必須馬上
推進教育改革﹐培植“崇尚法治﹐尊重人權”的立國精神﹐因為所謂“下一代”﹐
就是現在五﹐六歲在幼稚園裡的小孩子﹐二﹐三十年後﹐他們就是國家的主人翁了
!
(2003年4月寫于美國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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